有了一份出色的合同之后,我们就能更好地沟通协作,我们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自己的诉求和权益,下面是瑞文巴巴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回迁房合同7篇,感谢您的参阅。
回迁房合同篇1
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在(房屋地址)拥有的回迁房出卖给乙方,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如果实际建筑面积和房产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房屋总价。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乙方在年月日之前首付甲方_房款,余款元整在年月日之前支付。乙方自年月日之前首付甲方_房款日取得该房屋实际支配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行使该房屋支配权。
第四条、甲方保证有权利出卖该房产,如出现其他权利人对该房产主张权利,造成乙方损失的,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当自该房屋可以过户之日起内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乙方延期办理房产证的,甲方需向乙方额外承担贰万元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乙_方承担。
回迁房合同篇2
出卖人:薛继东、谢红境(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王庆武、马桂华(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71.94平方米的14321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xx年10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回迁房合同篇3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房屋买卖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于文化路四段东海新村小区内,建筑面积为71.94平方米的14321号自有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为人民币10.5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双方应该同时为对方出具相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除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甲方应该于___________年10月底前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因签订本协议所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等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迁房合同篇4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安置的位于或位于的房屋转让给乙方,面积约平方,房价每平方元。
总房价万元。乙方在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第二条、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甲方同意协助乙方进行挑选房屋楼层及位置。该房屋交房期两年时间,在交房时如因面积减少或增大,均按协议所定放假多退少补。
第三条、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即时付购房定金万元,第二次付款在乙方取得该房钥匙的同时,一次性付房款万元,尾款万元。在乙方取得房产证当天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主张任何的权利。更不得再将该房出售或赠与第三人,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产权登记后,在其产权证下来五日内,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如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拖欠天数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同时承担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总房价的两倍)
第七条、甲方应出具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对该买卖协议中的房屋有处置权。甲方是共人,乙方暂定
代理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乙方可以为其本人或其他亲属等。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双方发生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所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补充: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回迁房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县城南四路北,东升小区5栋22号建筑面积99.3平方米回迁商服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二、双方协商此商服楼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即人民币29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达成协议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万元,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其余楼款在甲方办理完回迁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四、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出卖人应当保证对所出卖房屋具有所有权、处分权,保证乙方享有独立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处分权等与房产有关的权利,保证任何人不得就此楼房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
2、出卖人应当保证出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在该出卖房屋上与开发商或者其他任何人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没有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3、出卖人在国家有关部门允许此楼盘办理产权登记开始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回迁房屋产权登记,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均由由甲方交纳。
4、出卖人在办理完回迁房屋产权登记后,应无条件义务配合乙方办理二手房交易产权登记过户,此项交易所涉及的契税、测量、房产交易、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缴纳。
5、乙方在达成协议、签订合同以及在甲方办理完回迁房屋产权登记后,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当日履行付款义务。
6、此楼房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交付日,交付日前发生的附属物丢失、安全事故等责任损失由甲方承担。交付日后一切责任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具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处分权等一切与此楼房相关的财产权利。
五、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伍万元元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一百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违约,适用违约金罚则约定;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回迁房合同篇6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坐落于的房产,该房屋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户型为三室两厅两卫,精装修,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在房产证、土地证未办理的情况下以现状出售;如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以合同约定使用面积为准。注: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此房为拆迁房,现无房产证,无法到房地局交易,经协商甲方自愿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一并承担,且当许可办理产权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给乙方、
2、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3、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4、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5、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5日转移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三条、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xxx元,单价:人民币xxx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xxx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按套计算,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加。
因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xxx元整),购房定金支付方式为xxx。本次还需支付剩余全部尾款xxx元整(大写:xxx元整),尾款支付时间为合同签署后xxx天内,尾款支付方式为乙方向甲方xx银行账户(户名:xxx,账号:xxx)转账xxx元整(大写:xxx元整),银行转账凭证即为交易凭据。
第四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甲方应当在乙方向其支付第一批房款部分后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甲方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水卡、电卡、燃气卡及物业费用在交房前全部缴清;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甲方于合同签署当日将该房屋房产所有购房资料原件包括但不仅限于:
等合同文书和权力凭证及房屋相关的资料和物品等正式交付乙方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乙方现场检查后,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书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该房屋内物品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结果如下:
1、房屋内无法拆装的电器、装修均归乙方所有(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淋浴电器、马桶(2个)、梳妆台、洗手池、餐桌椅(1套)、空调(2台)电视柜、衣柜、窗帘等等xxx);
2、将洗衣机、冰箱、电视、床(3张),餐桌(小)以及房屋内个人衣物备品等自行带走;
3、
4、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第四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全文共三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回迁房合同篇7
?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交易原则】
第一,上市交易的房屋必须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
第二,上市交易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地产原则上不得转让,须经政府批准。
第三,政策限制交易的房屋,限制期届满后可上市交易。
第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房地产管理法》
第38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第40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买卖合同效力】
没有权属证书情况下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1.卖方领取了房屋权属证书
在此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可以进入房屋交易市场,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受合同约束,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如果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当该安置房交易时应当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性质可以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因此相比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安置房买卖时需要对土地使用权多留一个心眼。
2.卖方房屋权属证书需要一段时间后才能够办理
在此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入市交易有一定的限制,买方购买该类房屋具有风险。《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买卖。但从实践来看,没有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安置房并非完全不能交易。卖方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其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应当合法有效,最终安置房的权利人能够取得权属证书,依然可以将房屋变更登记到买受人名下,因此,该类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有效,有效的前提是安置房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但是,由于房屋权属证书没有办理,一旦卖方反悔,买方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3.被拆迁人(卖方)出售安置房,而被拆迁人并未实际取得该安置房
在此种情况下,交易风险更大,而涉及该类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区分不同情况来考虑其效力。
如果该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有效,应当允许当事人买卖。
如果该房屋有限制交易时间段(如市政动迁房需满5年才能交易),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的约定与限制交易时间段冲突,应认定房屋过户条款无效,须按照限制交易时间段的要求调整房屋过户的时间。同时,这类房屋买卖中,还涉及如果房屋面积减少或增多的情况,最好买卖双方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约定,避免因约定不明引起争议。
如果该房屋不能办理权属证书,这种情况下买方的风险非常大,甚至有时候被卖方痛宰一顿。比如分期付款时,房屋市价上涨后卖方要求涨价。比如卖方借款以房屋为担保,无力还款时出借人可以将该房屋抵押拍卖受偿,而买方很难从法律上对抗出借人。更重要的一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买卖,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主张无效的,也就是说即使买卖双方制定了非常详细的买卖条款也很难保证买方的权益,因为合同无效,这无异于釜底抽薪。一般而言,如此买卖大多基于买卖双方的互信,交易保障主要依赖诚信原则,而在法律上是一片灰色地带。
总体而言,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效力一般应当依法予以认定。但是从预防纠纷的角度出发,还是倡导已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的房屋入市交易,减少因权属不明确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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