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买卖合同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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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合同的签署有助于双方在合作中保持良好的法律关系,合同的签署应在双方均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进行,以确保合作关系的和谐,瑞文巴巴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车买卖合同优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车买卖合同优质6篇

车买卖合同篇1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___元;其余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买卖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民法典》,就买卖花草苗木事宜达成本如下协议:

一、花草苗木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如下花草苗木:

2.双方应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对苗木花草根叶进行严格审查,如不符合有关法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

二、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花草苗木采取先送货后付费的.原则,甲方应在_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苗木一次性送给乙方,乙方在苗木货到一周内付款给甲方,总付款额是人民币: (大写: )。

三、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花草苗木成活质量,如果在一周内不能成活,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甲方承担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时付款,迟延一天则按总金额百分之五罚款。

四、其他

1.本合同未尽适宜,将按照《民法典》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买卖合同篇3

甲方:马鞍山伟星房地产开产有限公司

乙方:芜湖市红苹果窗帘布艺销售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海外海大楼的公司办公楼装饰窗帘采购及安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名称、价格、数量、金额:

注:以上合同总价根据现场实际结算;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二:产品要求: 具体规格、尺寸、款式详见清单明细,颜色、款式按甲方确定为准。质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海外海大楼伟星办公楼。 四:结算方式:货送到地安装时间为2天,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付款,付款时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五:交货及安装时间:在20xx年1月15日前交货及安装完毕。

六 :验收标准:产品验收要根据上面第二条产品要求验收。

七:安全责任:产品在装卸、运输、安装过程中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时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合同日期:

车买卖合同篇4

(一)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发端于罗马法上大法官的告示,后逐渐被大陆法系各国采用。所谓物的瑕疵担保,即担保标的物应具有通常的品质或特别保证的品质。3[3]出卖人交付的产品欠缺通常或特别保证的品质就违反了其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有权行使减少价款、解除合同等请求权。

英美法系国家中没有一般的物的瑕疵担保的概念,但在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都规定卖方应担保其出售的商品具有商销性和特定用途适合性的默示担保责任。买受人违反了其担保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亦未规定独立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理论和司法实践普遍认为大陆法系中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已被统合进了违约责任中。无论是大陆法系立法模式规定的瑕疵担保制度或是英美立法模式规定的违约责任制度,出卖人对标的物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及对物的瑕疵承担无过错责任已成为现代各国统一的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应构成违约,出卖人应当承担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如果因为瑕疵造成标的物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害以及人身伤亡,出卖人还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文论述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即因出卖人违反其瑕疵担保义务,出售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纠纷。

(二)瑕疵的概念

关于瑕疵的概念,近代各国立法普遍采用客观加主观标准的模式加以界定。标的物不符合其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的特征,或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

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法国民法典》第1641条规定:瑕疵使物不适合物的用途或减少其效果达到如果买方知道的话不愿购买或减少价金才愿意购买的程度时,这样的瑕疵是有害于出售之物的使用的瑕疵。4[4]英美法中称物的瑕疵为“买卖标的物不具备该种物通常具备的价值、效用、或者契约预定的效果或出卖人保证的品质”。

我国现行法未对瑕疵概念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154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的规定仍不确定的,适用本法第62条第1项的规定” 。第62条的规定为:“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的质量瑕疵有:(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从上述规定可见我国仍是采用客观加主观标准界定瑕疵。较其他国家规定不同的是,我国界定瑕疵时采用了先主观后客观的标准,即在确定卖方提供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瑕疵时,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约定不明时再以国家、行业标准确定;若无国家、行业标准,最后才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学理上按发现瑕疵的难易程度将瑕疵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表面瑕疵又称为外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表面,无需专门检验,从标的物外观或凭买受人生活经验即能发现的瑕疵。隐蔽瑕疵,又称内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内部,需经使用或专门测试检验才能发现的瑕疵。按照物的价值、效用、品质分为价值瑕疵、效用瑕疵和品质瑕疵。 价值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价值的瑕疵。这里的价值指物的交换价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价值。效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效用的瑕疵。这种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约定的特殊效用。品质瑕疵是指出卖人的标的物存在灭失或减少其品质的瑕疵。

我国现行法中,产品瑕疵概念相关的还有一个产品缺陷的概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我们可以将缺陷理解为比瑕疵更严重的一种质量问题,缺陷是指具有不合理危险,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为特征,属于法律禁止销售的产品范围。产品瑕疵仅限于价值、效用、功能等。对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有区别,产品缺陷是以损害赔偿为主,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在诉讼中多为侵权之诉。产品瑕疵责任则仅限于物,不包括精神损害,在诉讼中多为违约之诉。

(三)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大陆法系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能采取的救济方式主要是减少价款和解除合同,只有在标的物缺少出卖人所保证的品质,或出卖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时,买受人才能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修补、替换、损害赔偿等方式不能适用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英美法中,出卖人对产品瑕疵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买受人可以寻求各种违约救济。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经验,将出卖人交付有瑕疵标的物的情况规定为不适当履行,并且为买受人提供了广泛的补救措施。6[6]《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第97条规定,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瑕疵的违约救济手段包括:1、违约金;2、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3、解除合同;4、损害赔偿。

车买卖合同篇5

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存量房交易合同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照(证件号):

联系地址: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照(证件号):

联系地址:

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

备案证号:

执业经纪人姓名:

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交易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坐落:。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5.房屋性质: 。

6.其它: 。

第二条:房屋其他情况。

1.房屋抵押情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甲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未曾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甲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租赁情况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甲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未曾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甲方保证该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并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该租赁关系,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物业管理现状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 负责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交至 年 月。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4.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相关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阁楼、车库,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设施及物品等) 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房屋(含阁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车库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给付甲方购房定金元(购房定金可冲抵购房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定金的同时,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经纪机构,经纪机构出具收件凭证。房屋买卖无法成交的,经纪机构应及时归还上述“双证”。

2.房屋价款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期限为下列第 项:(仅选一项)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

?3〗房屋交付之日。

?4〗年 月 日前。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乙方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乙方于房屋交付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贷款支付: 。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如下处理(不做累加) :

⑴逾期不超过 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实际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天内,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或购房定金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实际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在年 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乙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支付房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乙方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于年 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1.2.3 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物业服务费缴纳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物业服务费缴纳、水电气费交纳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交付给乙方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或购房定金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

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关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凡已纳入本合同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被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协商〗或〖评估价值〗)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如因甲方对房屋的保证情况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他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总成交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赔偿。

第十条: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约定。

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 天内,甲方保证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甲、乙双方定于年 月 日前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一方责任致使未能按期办理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不作累加);造成对方其他损失的,需另行赔偿。

1.逾期不超过 天,自约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手续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责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天后,无责任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的违约金,同时退房退款。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约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手续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责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 %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 天后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甲、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和经纪机构共同向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撤销该合同的备案,甲、乙双方中的另外一方不得对撤销合同备案的行为提出异议。至于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 (【国有】或【集体】,类型为 (【出让】或【划拨】或【】)。(仅选一种)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关于交易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以下第款办理:

?1】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各自缴纳。

2.房屋验收交接时,甲、乙方应共同办理物业服务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过户手续。

车买卖合同篇6

甲方(出卖人):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厂名称:

出厂时间: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1、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台;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方承担。

2、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2、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到门口。

3、交车地点: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______年或行驶______公里内(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_____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_____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______次后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_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_____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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