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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1
十二年前,在宿舍一上铺的空床板上翻到了一本破书——第三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平凡的世界》。字小纸劣排版密,盗版无疑。一个暑假,我捧着这本山寨货,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十二年后,窝在沙发里,用三个晚上,看完了颜值爆表的电视剧版,感叹近几年从未完整看过一部电视剧的自己怎会有这样一份执着。忘了与原著有什么出入,依然沉浸在那样一个世界。
再次从《平凡的世界》里走一遭,有不同的观后感。年少懵懂,从书中只看到了苦难和坚韧,发誓要像少安一样去奋斗,满满的正能量。而立之年,经历了事业和家庭,被世事磨去了锐气锋芒,书中主人公的命运,有了更多角度去思考和认识。许是个人经历,许是性格使然,从中看到了生活的无奈和命运的捉弄。
孙少安,注定要放下润叶才能成熟。因为爱情不相信贫穷,即使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成熟起来的孙少安尤如一头公牛,背负着整个家庭的重担,还有对田福堂的约定,在黄土地上翻腾,终究闹出了名堂,和秀莲过上了好日子。看似一个圆满的结局,却以秀莲的突然倒下进而反转。孙少安,心灵和生活,注定孤独。
田润叶,为了爱情,敢于抗争,不顾一切,但终归寄人篱下。面对情感懦夫孙少安,一个柔弱女子只能选择屈从,和一个没有丁点好感的人结合,会是什么感觉?无法想象。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李向前遭遇被截肢,才终于换来了润叶的怜悯和同情,最后都转化为亲情,算是殊途同归吧。无关爱情,青春有憾。
孙少平,田晓霞,情投意合,意气风发。虽地位悬殊,但彼此欣赏,世间最美好的爱情不过如此。关键是小霞父亲田福军始终积极支持,看来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多或少能弥补我们对少安娃和润叶姑娘的遗憾吧。但这份爱似乎让让老天也红了眼,注定孙家两穷小子攀不了高枝儿。少平和小霞,一个毁容,一个牺牲。两情相悦,却阴阳两隔。
……
每每观于斯、思于斯,不知不觉泪流满面。生活对于少安少平,苦难仿佛是他们的常态。但是,他们没有退缩,没有怯懦,始终积极乐观面对,化解了生活中一个又一个看似解不开的结,生活也给予了他们回报。唯独让我解不开的是,少安你面对润叶为什么怯懦了呢?有人说,成熟男人不应该相信爱情,话歪理不歪。放下,是为了更好的前行。
最后一幕,忍着失独之痛的田福军说,这片黄土地醒了!的确,一帆风顺不是生活常态,艰难困苦也不会始终跟随。面对双水村众多老百姓的期待,等待少安少平的,将是更大一个世界。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困难和挫折不是我们生活的全部,但取决于我们面对困难的态度,如果我们把它当作生活中的常态勇敢面对,或许,下一个路口就会有惊喜。
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2
中华散文,源远流长。数千年的散文创作,或抒情、或言志、或状景、或怀人……莫不反映出时代的风云变幻和人们的思想情感。今天,我读了《宗璞散文》一书,跟着宗璞先生走进了她的生活里,看她用笔记录她的生活。
宗璞,原名冯钟璞。原籍河南省唐河县,1928年生于北京。1951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曾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艺报》、《世界文学》编辑部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等处工作,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1948年起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南渡记》、《东藏记》,中篇小说《三生石》,短篇小说《红豆》、《鲁鲁》、《我是谁》等,散文集《宗璞散文选集》、《铁萧人语》等。并有童话、短诗、译作等多种,已编为《宗璞文集》。宗璞先生在《宗璞散文》中记录了她从1980年4月到20xx年7月间发生的一些重要的事。篇篇都灌输了宗璞先生的真情,篇篇都流露出一种不一样的感情。其中,《紫藤萝瀑布》一文最为出名,已成为中学语文书中的课文,深受大众的喜爱。也是我非常爱读的文章。写这篇文章时,宗璞先生的弟弟冯钟越身患绝症,生命垂危。她做姐姐的`正焦虑悲痛时,偶然一株盛开的紫藤萝引起了她的惊讶,睹物释怀,写下了这篇文章。宗璞先生正在经历巨大的焦虑和悲痛时,受到一株紫藤萝的启迪,对瀑布般盛开的紫藤萝发出由衷赞叹,并由此感悟到生命的顽强和美好,获得鼓舞和力量。表达出了战胜不幸、振奋精神、奋勇向前的思想感情。《紫藤萝瀑布》揭示了一个人生哲理“花和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幸,但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告诉人们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但却是充满希望的。遭遇不幸的时候,不能被厄运压倒,要对生命的长久保持坚定的信念。厄运过后,不能总是让悲痛压在心头,应该面对新生活,振奋精神,以昂扬的斗志投身到伟大的事业中去。因此受到广大读者的热爱。
?宗璞散文》与《朱自清散文》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但同样讲述了很多人生哲理,使我受益匪浅,在我将来的成长道路上给我启发。
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3
《百万英镑》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小故事。看了《百万英镑》,有很多想法。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两兄弟打了一个赌“一个穷人如果得到几百万英镑会做什么”。他们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100万英镑。
人们对一夜暴富的人感到惊讶,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地位。他有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的印象是,过去的人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对他们没有好处,对穷人很冷淡。但是看到有钱人的时候,我对他很好,很热情。这种情况说明,以前的人都是金钱至上,有钱人有地位,受人尊重。但是没钱的人没地位,别人看不起。我觉得这种情况很不好。不仅有钱人可以被尊重,每个人都有被别人尊重的权利。同时,帮助穷人也是一种乐趣。当你尽力帮助别人时,
内心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开心。我觉得人们还是应该帮助穷人。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金钱至上,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黄色的奴隶可以使异教联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咒诅的人得福,使害着灰白色的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你会使冰炭化为胶漆,仇敌互相亲吻!
这是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中对黄金钱财的经典传神的论述。
几百年过去了,金钱还有那么巨大的威力吗?美国的马克·吐温用他诙谐、幽默、讽刺的`手法通过一个有趣的故事再次讲述和印证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的巨大作用、巨大功效和巨大魅力。钱太有用了!正是两位富绅打赌,就使衣衫褴褛一无所有的流浪汉亨利被选中获得了一张百万英镑支票,期限30天。因为拥有了百万英镑,店铺老板都愿意给他赊账,亨利就获得了可以赊账吃饭、赊账购衣、赊账购买任何奢侈生活用品的权利,自然而然地被报刊舆论关注、成为名人、成为焦点,很快就步入上层社会,上流社会的人物包括公使都喜欢与他交往。“知名度也是一种财富”—亨利成功地运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朋友劳埃德霍斯汀斯的矿山股票作担保,成功地募集到了资金,从而自己也获得了大量财富,改变了命运……
古今中外,追求财富、过美好生活都是绝大多数人向往和追求的,这也是一种正常和合理的愿望。财富的确能改变人的太多东西,身份、地位、被尊重、被信任,()安全感、幸福指数等等生存状况,包括从事慈善事业、解决就业、修桥补路等等,很多时候是需要钱来解决的。
无需讳言,人们对待来投资考察的富翁和四处乞讨的流浪汉,对待华西村和偏远落后村庄,对待发达国家和贫穷国度的人们的态度一样吗?答案不言而喻。并且不单是中国,其它国家也大致相似。
追求财富、过美好生活没有错,人们喜欢和赞成的是既取之有道,又富而仁、富而有礼、富而有教养、富而乐善好施、富而兼济天下,让金钱、财富发挥它有益的积极的作用,发挥其正能量,通过有效的方式统筹起来,修桥补路、兴办教育、帮助鳏寡孤独、帮贫扶困……做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事情。从而让人性中善的光辉普照大地,让需要帮助的人获得帮助感觉到生活的美好!让世间更和谐!让施与者获得精神上真正的高贵与富足。
而不是像有些人只讲金钱,拜金主义、金钱至上,不择手段地获取,并不惜为此祸国殃民、残害良善……不讲亲情、不讲友谊、不讲良心、不讲道义,被铜臭腐蚀掉心灵,成为金钱的奴隶,那样才是最可悲可耻的遭人唾弃的。
正当地追求财富、过美好生活,并帮助他人解决困难过美好生活,做物质上和精神上真正的富翁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有时候, 妈妈打扮得漂漂亮亮去商场,服务员阿姨就会不厌其烦地给妈妈拿衣服,围着妈妈转,即使不买也会满脸堆笑地说:“谢谢光临。”如果妈妈穿得随随便便地出门,服务员就会不理不睬,不冷不热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呢?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觉得钱挺重要的。 如果金钱不重要,为什么大人都要炒股赚钱?为什么大人们都要刮刮乐?每个人都想成为百万富翁,过上一种自己向往的生活。如果能成为百万富翁,就可以做很多自己喜欢做的事,比如:帮助许多困难的人,去自己喜欢的国家游玩,给爸爸妈妈买一套漂亮的房子住 ;如果没有那样的运气,我也会和爸爸妈妈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
金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不是。钱可以买来高档的住宅,却不能买到家的温暖;钱能满足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却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满足......钱的确可以满足我们的很多需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 。现在,我和爸爸妈妈住在奶奶家,那里的房子很小,却是我感觉最幸福的地方。有爱的地方就是天堂。这些是金钱买不到的。
由于衣衫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给另一个,最后被推到了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利,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他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单量身订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着的衣服!
马克·吐温着重揭露了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说:“上帝保佑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最近看到一则新闻,中考优秀生被冒名顶替,由于顶替人的父亲有钱,便可以使自己的子女冒名顶替别人,不仅分数顶替,姓名、身份、户口......全部被替代了。受害者十余年沦落为黑户在外打工,因为是黑户备受欺凌,另一个却能受教育、拿工资......十余年后再查此事,法庭上除冒名者外,共九个被告:母校、班主任、教育局、公安局等等,也就是说,冒名者父亲的金钱驱使他们干出了这种违纪、违法、有愧于良心和道德的事来!
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最基本的诚实的本性;不管怎样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样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样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得到。
金钱的魔力,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魔力,而是指对于当代会的一种讽刺与鄙视。如果你想知道金钱的“魔力”吗?那就请阅读马克.吐温的著作《百万英镑》吧!
作品中主要写了主人公亨利是一个穷小子,但是他被介入了一场来自两位富翁兄弟的一场堵局中而成为一个富翁。其实很多人都想像主人公亨利那样成为一个富翁。但其实这种几率就像在彩票上中一百万一样。我见过一个网友的介绍,他以前中过一百万,在大家的羡慕下每天吃吃喝喝的花钱。但是他每天都这么做,都在已烦厌了这样无聊,只会花钱的生活。于是,他决定去做些什么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他请了一对一的外语老师来辅导自己的英语,还办了出国的手续。经过了不断学习,他考上了国外的大学,出来工作,靠自己的学历,成功地变成了一个高阶层的公司经理。
也可以说,这位网友并没有像中了“彩票综合征”的人员之一。而是把钱转化为更多的学历与机会。这就是金钱的魔力。
但是,金钱它并不是万能的,但我们又不能没有金钱。在当中的社会中,钱已经成为了物资的代表。如果没有了金钱,你靠什么吃、靠什么睡、靠什么玩呢?但再说一遍,虽然金钱很“牛”,但它也不是万能的。它买不了亲情,买不了友谊,还买不了一声感谢,也买不了一个人对国家的热爱!
这让我联想到了以前学的一篇文章:《一面五星红旗》。大家都知道五星红旗是中国,那位少年,啊不,青年为什么不会用那面五星红旗去换面包,而是直接继续前进呢?因为五星红旗代表了中国,代表着我们的尊严。当然,这样的举动也得到了老板的尊重,得到面包店老板的支助。这时候,就是为什么金钱不是万能的了。
在回到主题,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马克.吐温以讽刺的手法写出了人们对一位一夜暴富的年轻人疯狂的靠拢。例如,请他吃饭呀、买衣服呀、入酒店呀什么的。这也对于现代社会人对于金钱与名利的追求到底有多么渴望。
这就是我对读《百万英镑》这本书后的感想,谢谢观看!
《百万英镑》一文,是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一定的讽刺。
文中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认是一个老实贫穷的人后,一对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一个月后再还给他们。一个月期限到了,享利不权没有饿死或被捕,反倒成了富翁,并且赢得了漂亮小姐的芳心。在他生活的一月里,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商人,但无一不是见到那张百万大钞就从之前的鄙夷变得恭恭敬敬,最后因找不开那张支票而免其全部费用。我一边读一边笑,值到读完后,才突然笑不出来,而是转化成对当代社会人们拜金思想叹息与悲哀。
其中我最喜欢的场景是主人公去买衣服,因为这写出了拜金思想的可恶。
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
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4
记得当初买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久仰鲁迅老先生的大名,想领略一下大作家的风采。可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却陷入在那一个个悲惨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狂人日记》中的主人翁,《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的小栓,《阿q正传》中的阿q以及《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些人都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牺牲品。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才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书的作者鲁迅老先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动荡的年代。从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在当时,做官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随意立罪,而且有的还滥用权。鲁迅老先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呐喊》中,鲁迅老先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写出那些恶官,而是从普通的群众身上反映那些官的可恶和社会的黑暗。但不论怎么说,鲁迅老先生敢于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就是好样的,因为他敢于批评权贵。他就是中国文学的英雄。
鲁迅老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呐喊》中的悲剧已成为过去时,它将永远屹立在中国文学,指引后人不要重蹈覆辙,要大步向前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5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资料。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个性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能够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十分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能够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事情。汪之后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述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向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之后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向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须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能够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取。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向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6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7
这一周我读了《意林》这本书,令我感受很深,但是令我印象最深刻《怕我疼,你才没拉我》这个故事。
当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默默的为这个妈妈悲哀,这个妈妈在孩子四岁那年,被派到遥远的乡村支教,但是她并没有和爸爸争抢孩子。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和爸爸争抢孩子?我带着疑问读了下去,当她回来时,孩子脱口而出的居然是阿姨这两个字,我想妈妈肯经非常的悲伤。她开始教孩子学写作文,但她又被派到西部执教三年,因为怕孩子伤心,就没有告诉孩子。
当孩子18岁得时候,孩子让爸爸带他去西部看望妈妈,爸爸眼睛里含满了泪水,泪水已经悄然落下,爸爸把孩子带到一座矮矮的山上,指着凸起的一个土堆说:“你妈妈在这里。”我想当时那个孩子一定悲痛欲绝,但还子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悲痛,这个孩子非常的镇定,孩子想起来了一个非常古老的传说: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都说孩子是自己的,最后上帝看着双手空空的女人说:“孩子,这才是你妈。”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了这位妈妈无私的精神,为了乡村孩子可以不要自己的孩子,我也为这个妈妈感到悲哀,如果妈妈当时抢到了孩子,她就不会这么孤独了。
黑鹤的作品读后感篇8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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