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百年读后感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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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读后感,常会惊讶于书中思想已渗入日常思考模式,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能引发读者的共鸣,让阅读体验更加丰富和深刻,以下是瑞文巴巴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庆百年读后感推荐8篇,供大家参考。

庆百年读后感推荐8篇

庆百年读后感篇1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庆百年读后感篇2

断断续续的读了很长时间才读完这本书,读了大半本的时候还在为阿玛兰妲的孤高和不可理喻感到愤慨,还在为双胞胎兄弟的放荡感到气愤的时候,在书的结尾却感到了无比的凄凉,从拉乌尔苏去世之后,小说也快走到了尽头,联系着他们几代人的纽带没有了,这也为最后的悲剧慢下了伏笔。

一个小镇从祖先开始的开拓,到最后整个家族只有那个猪尾巴小孩儿,尤其是最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不光是他孤独的问题,而是他对整个家族的历史完全不了解,也无从知道,就是那种悲凉。带着这种悲凉整个小镇从地球上消失了,而再也没有人会了解这个小镇的历史,也无从考证。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家乡,我家是隶属于东北林区,以为林区的.总部在那,我们林区的职工也都在厂部附近居住,那时候厂部一派欣欣向荣,院里的凉亭,两边的喷水池,厂部气派的大门,都是我们常去玩儿的地方,最主要的厂部的大部分设施都是由我爸爸带着他的那帮工程队完成的,还记得他在家里的时候做的凉亭上四角的龙头和蹲在亭子上面的神兽,以及做院墙的时候用水泥打的花架。

过年的时候每天都会去好几拨扭秧歌拜年的人,现在过年的时候已经没有这样的景象了,出了过年大部分时间都去城里打工了,镇里有点儿钱的都去城里买房子了,厂部也是野草横生,将水泥地面和砖地埋在里草丛里,喷水池也早就没有水了,在假山的旁边斜斜的横生出一株杨树来,凉亭也是好多年没有从新粉刷过,柱子上的漆大片大片的脱落,蹲在四角的身手和龙头已经露出了水泥的本色,丝毫没有色彩。墙根底下的野草疯长着。墙上的口号时隐时现,一派荒凉的景象。

庆百年读后感篇3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庆百年读后感篇4

这学期,我有幸学习了《跨越百年的美丽》这篇文章。在作者的笔下,我不由得对文章中的居里夫人心生了一种深深的敬意。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居里夫人和她的丈夫在十分艰苦的环境里,克服了重重困难,提炼天然放射性元素镭,在这个过程中,居里夫人不顾美丽和青春的减退,历经三年又九个月,终于在成吨的矿渣中提炼出了0.1克镭... ...学完了这篇文章,我被居里夫人那种坚定刚毅,不顾个人,全心全意为科学事业献身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

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在工作卓有成效的.同时,镭射线也在无声地侵蚀着她的肌体。她美丽健康的容貌在悄悄的隐退,逐渐变得眼花耳鸣,浑身乏力。”在女人的心中,还有什么比美丽的容貌更为重要的呢?而居里夫人却视与生俱来的美丽而不顾,坚持不懈地为科学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她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超凡脱俗啊!我们虽然不能像她一样不顾个人,为科学事业献身,但我们也应该向她学习那种刻苦钻研,善于发现的学习精神。她在其他科学家的发现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思考。在生活中,我们却做不到这一点: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在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之际给我们讲一道题,全班同学都没发现老师是错误的,结果,当期末科学考试卷发下来后,很多同学都错了那道题,如果当时有一个人能发现老师的问题,并提出来,那么也就不会造成这种局面,也就不会有这么多同学都在这道题上减了分。

今后,我一定会向居里夫人学习,做一个善于钻研,思想独到的学生。

庆百年读后感篇5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时那个遥远的下午。”——题记

我始终记得这个句子,即使它短小,可我记忆深刻。这本书开篇就将我带入了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未来和过去之中。这三个画面,庞然纷扰,眼花缭乱。

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的形式创作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现的生活,映射了一片大陆及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的历史社会图景”的宏篇著作。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家总部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来的辛酸、荣辱、爱憎、祸福以及文化的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的继承人被蚂蚁吃掉的那一刻,他的父亲终于破释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手稿。手稿内容是:家族中第一人被绑在树上,最后的.人会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是布恩地亚的家族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将村庄刮走了,从此无影无踪。

像第七代人循环反复的名字一样,循环出现了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都被包裹成了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到家的温暖——说明这个家庭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了情感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参与革命以及反复做手工活、深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将这些力量集中到一块儿。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仿佛房子只是一个家,一个载体,从不是一个给予人心灵安慰的温暖的港湾。当然,除去贯穿灵魂的乌拉苏拉,所有人都不值得爱或者被爱。他们所做的不过是掩埋自己的私欲和空虚,以致自己活在执拗和孤独之中。

这个不可实现的奇迹和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就是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其中,被隔离在现代与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怒与恨意,又是拉丁美洲的独特生命力对生命的渴望。这不仅仅是在叙述一个家族,更是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者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拉丁美洲寻找那迷失的温暖和精神家园。如同我们现在,高楼林立,思想多元,但却迷失了方向,成了百年孤独,越来越感到我们那一颗心灵的脆弱。然而真正孤独的不是无助的寂寞,而是停留在人性中的冷淡与漠然。

生命不曾离开,真正意义上的孤独使我们成长道路的失败,最后如你的影子一样,时不时出来提醒一下你我她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或许是为了告诉我们珍惜眼前,体验人生,督促我们:成功要清醒,失败要努力。

抬头仰望天空吧,审视自己,认知社会;拥抱他人,向阳而生!

庆百年读后感篇6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整个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这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并不是因为不能与人分享快乐,而是由于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可以使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以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而实际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落后和愚昧为伍。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一份孤独,而这样的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这便出现当下小月月、小伙与七旬老伯争抢地铁座位的现象。社会是群体的,需要大家共同建设社会才会和谐。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渴望。

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庆百年读后感篇7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他描写的是小镇马贡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直至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惊异的疯狂历史。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庆百年读后感篇8

?百年孤独》陆陆续续地用了一个多月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是一部意识流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作者马尔克斯用这样一种独特的写法,描写了南美一个叫布恩蒂亚的家族和马贡多地区的衰亡史。

看完这部小说,我闭上眼睛好好想了想这部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内容?可是一无所获。也许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特点吧,它就是想表达一种心境,一种情绪。

我是周六午后在实达一区公寓我租住的小房间里,最终读完这部小说的。在读最后几章的那几个小时中我尤其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和一种生命的无奈感。我情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自己一个人在福州打拼的生活,想到了生活的艰辛,想到了家乡,想到了父母,想到了女朋友,想到了自己的老年及死亡,想到了生活的意义等等。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那他要表达什么呢?或许可以把这部作品当做一部心理学的小说来看,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是无比孤独的,即使他有很多的朋友,有很多的活动来塞满自己的生活,也许在他内心的某个角度还是充满着孤独。

他或许还想表达的是对人的能动性的否定,布恩蒂亚的家族不乏精力旺盛想把家族打点好的人物,可是到最后家族还是不可避免的衰落,被一阵飓风吹散。

就像我写这篇文章时,我想到的是,我写这篇文章有什么用呢?我死了以后,这篇文章又在哪里?能被几个人看呢?如果大到整个世界,人们每天这么营营苟苟的生活着到底有什么用呢?也许可以为后人留下一些文物,但人类毁灭以后呢?地球毁灭以后呢?

这里貌似是宣扬了一种悲观的无为主义论?和主流的社会价值观不符,但它还是有它存在的意义的。

那作者又告诉了我们什么解决的办法了么?

仔细想想还是有的?

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很早就预言了这个家族的命运,最后奥雷良诺参透了羊皮卷的奥秘,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很淡定的看着羊皮卷,很淡定地等待着最终命运的到来。

也许这就是作者要告诉读者的解决办法吧,既然已经知道自己的最终命运,那就勇敢的生活吧!那就是知者无畏,勇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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